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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某单位营区外围墙修建工程

时间:2022-08-12 00:32:51 点击:

单位营区外围墙修建工程

招标公告

广州春秋景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单位委托对某单位营区外围墙修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工程及有关资料提交投标登记资料。现将该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 2022 8  12 日至2022年 8  18 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单位营区外围墙修建工程;

2、招标限价:224,032.56元;

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4、招标工程内容及规模:某单位营区外围墙修建工程主要修建营区外围墙约95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投标登记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及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附件要求签署并提交施工安全管理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原件(详见附件1和2);

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6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8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3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2 8  12 日至2022年 8  18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坑口路89号之三203。招标文件费500/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 8  22  14:00  14:30 (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 8  22  14:30 (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广州春秋景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坑口路89号之三203

10、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春秋景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坑口路89号之三203

   话:13189049989

   址:https://www.gzcqjg.com/

人: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8号

联系人:甘工 

 

 

  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广州春秋景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2年 8 月 12 日


附件1:施工安全管理承诺书

施工安全管理承诺书

 

    我单位拟参加某单位营区外围墙修建工程投标,我司承诺如下内容:

为构建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本单位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施工期间,愿意遵守如下管理要求:

    一、保证施工场地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有完备的培训教育记录,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各项管理规定。

    二、聘请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统一着装或标识,自觉佩戴相关证件,不得到非施工场地闲逛,自觉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凭证件进出建设单位

    三、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严格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服从主管部门管理,确保人员和建筑的安全,不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四、施工车辆、设备及物品符合场地安全要求(运输危险品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车辆和人员进出时自觉接受保安、门卫和武警等相关人员的检查。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责令其停工整顿、驱逐出场、移交公安部门等方式处理。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某单位

本公司就参加某单位营区外围墙修建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1〕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附件三: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承诺并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关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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